- 分类:著作权申请
- 发布时间:2022-04-24 11:49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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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作品是指小说、诗词、散文、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。根据国家版权局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凡作者、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,均可申请作品登记。
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必要性
商标争议证据:明确权利归属,方便版权交易,作为版权交易凭证之一。
作为无形资产:可用于质押贷款,有助于解决企业经济危机。
规范版权市场:可以有效打击盗版、山寨产品、规范版权市场。
维权凭证:有助维权,证书可帮助著作权人在起诉中减轻举证负担。
体现个人价值:保护个人创作成果,体现个人价值,保护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。
宣传自己作品:通过文字著作权登记,可向社会大规模宣传自己的作品。
常见问题
• 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(1)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[公司:营业执照(盖公章);个人:身份证] ;
(2)文字作品打印件、作品创作说明书;
(3)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;
(4)法人作品版权说明(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);
(5)委托书、附图申请书。
• 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?
版权保护期限,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,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。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,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。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,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,著作权法不再保护。
• 哪些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?
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。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 戏剧、 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
• 文字作品登记对文字字数有要求吗?
官方没有明确的要求,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一般要求在60字以上,但是特别形式的文字作品除外(例如古诗、诗歌、歌词等)。